嘉義縣輔具資源中心
一、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10月25日衛部照字第1101561426號函辦理。
二、衛生福利部修正醫療評估報告格式於111年1月1日起適用,請各單位配合使用,並依民眾需求數量印製。
三、醫療輔具評估報告如下:
下載1:氧氣製造機、咳嗽(痰)機、單向陽壓呼吸器、雙向陽壓呼吸器(1110101起適用)
下載2:壓力衣、矽膠片(1110101起適用)